流动开发科 [电话:0595-2112393 2119493]
(挂泉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、泉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)

主要职责
  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工作,指导和综合管理人才市场;研究制定全市引进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,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引进人才工作;负责留学人员回国来泉安置工作;制定机关、事业单位调配实施办法,承办市直和省部属在泉单位人员调配工作;参与研究制订全市大、中专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,贯彻实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,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,承办市直和省、部属在泉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和管理工作;承办入伍时间和学历的变更确认;管理市直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。制定人事争议仲裁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,指导、协调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,按照法规授予的权限具体承办有关人事争议案件;负责人事行政复议,处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主要业务与办事时限
  1、国家任务招收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、企业聘用干部、市直政府系统干部调动的审批,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者,20个工组日内办理完毕。
  2、开设人才中介机构的核准,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者,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  3、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的审批,手续完备者,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  4、干部调动办理户口的核准,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者,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  5、市直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更改的审批,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者,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